理專監守自盜弊案不斷上演,金管會要求各銀行必須嚴格落實「理專十誡 」的理專輪調制度,但是銀行表示,調理專反而打亂信任關係,演變成「調理專」就是「掉客戶」。
根據銀行防範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相關內控作業原則第六條,理專輪調及休假制度規定,對於任職於同一單位已達一定長期年資以上的理專,由銀行訂定職務調動程序、調整負責客戶帳戶對象或加強理財專員與客戶往來情形之查核等防弊措施,避免有高資產理財客戶長期由單一理財專員服務易衍生弊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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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規範當中並沒有明確規定理專多久輪調一次,各家銀行做法不一,五年、七年、十年都有,據了解,多數銀行都是採取十年輪調措施。
一家銀行個人金融部門負責人表示,調理專後遺症非常多,但為了配合政策,不得已只好十年輪調一次;她說,「KYC」不就是要認識你的客戶嗎 ?以全球最高檔的私人銀行來說,哪一個不是理專跟客戶的關係越久,越能Know your customer?客戶認定理專,才會信任、才會委託;但是理專輪調根本是開倒車,結果「調理專」就變成「 掉客戶」。
因為理專不能把客戶一起帶到其他分行,硬要把屆滿十年的理專調往其他分行,結果就是理專帶著客戶一起跳槽到其他銀行,因此每到下半年輪調時刻,離職(跳槽)理專就會特別多。
人與人的往來建立於互信基礎,一家銀行副總表示,調理專就是不信任的開始;原本相處都好好的,但是理專被調往其他分行,客戶反而開始懷疑東懷疑西 ,並且「 翻舊帳」,以前認為沒有問題,現在通通覺得有問題 ;客戶開始質疑當初為何要我做這個投資,也沒有講清楚;常常客訴都是發生在理專換人之後。
還有一家外銀表示,曾經遇到理專被調走,客戶抱怨被「始亂終棄」,令銀行左右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