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財政部令:修正「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8條、第19條條文、「生技醫藥公司研究與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3條、第12條條文、「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第3條、第6條、第12條條文、「個人投資生技醫藥公司所得額減除辦法」第4條、第7條、第13條條文

稅務會審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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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財政部民國112年11月16日經產字第11251038190號;台財稅字第11204674420號

修正「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8條、第19條條文、「生技醫藥公司研究與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3條、第12條條文、「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第3條、第6條、第12條條文、「個人投資生技醫藥公司所得額減除辦法」第4條、第7條、第13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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