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四大變革 教你這樣最省稅

新聞媒體 2025-03-13

聯合報 記者賴昭穎/台北即時報導

5月報稅季即將到來,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家族辦公室副總經理張啓晉提醒納稅義務人,今年5月的申報有四大重要變動,包括綜合所得稅級距調高、基本生活費調高、租金支出扣除額調整、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規定更優惠,提醒民眾善用免稅額度,提早作好規畫。

張啓晉表示,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部分扣除額及課稅級距調高,包括113年度每人的免稅額提高為9.7萬元,較前一年度增加5000元;標準扣除額增加為13.1萬元,較前一年度增加7000元。基本生活費方面,申報戶成員每人基本生活費提高至21萬元的保障可不課稅,相較去年度增加8000元。

此外,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規定更優惠,除了取消排富條款,擴大適用年齡從5歲以下改為6歲以下。扣除額度也提高,適齡子女從每人可扣除12萬元,提高為15萬元;第二名及以上子女,每人可扣除22.5萬元。舉例來說,林先生與林太太育有兩名子女,今年一個滿6歲、一個滿4歲,如果是舊制,林先生僅有1名子女(4歲)符合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可扣除12萬元;當林先生家戶符合排富規定,例如適用稅率20%以上,即使家中有適齡子女,也不得列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不過,今年新制上路後,無論是否符合排富規定,林先生的2名子女(6歲與4歲)因符合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因此共可扣除37.5萬元(15萬元+22.5萬元)。

最後,租金支出從一般扣除額的「列舉扣除額」項目改為「特別扣除額」,更容易適用,上限也從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也就是說,原本有租金支出,可能因列報之列舉扣除項目合計金額小於標準扣除額,因此擇用標準扣除額而無法享受到此租金支出扣除額扣除效益的申報戶,現在也有機會適用,且額度比之前更高。

但張啓晉提醒,適用條件這次新增「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境內有房屋者」,不適用租金特別扣除額,但若因就業、就學等符合財政部解釋函令公告之情形需租屋者,不受此限制。此外並增加排富條款,包括減除租金支出及長照特別扣除額後,本人或配偶仍適用累進稅率20%以上,無法享有租金扣除。舉例來說,納稅義務人申報戶成員名下無不動產,僅在境內租有一間房屋供一家四口自住,無論適用標準或列舉扣除額,皆可申報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上限18萬元;但若申報戶符合排富規定,就算是在境內租屋且自用,也不適用此項扣除額。

以張先生一家申報戶成員名下無不動產,僅在境內租有一間房屋供一家四口自住為例,舊制是可申報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上限12萬元,但若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該租金支出扣除額未能適用。新制則改為無論適用標準或列舉扣除額,皆可申報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上限18萬;不過,若張先生申報戶符合排富規定,例如適用稅率20%以上,則張先生即使在境內租屋且供自用,也不得適用該扣除額。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家族辦公室副總經理張啓晉說,今年5月的申報有四大重要變動...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家族辦公室副總經理張啓晉說,今年5月的申報有四大重要變動,提醒民眾善用免稅額度,提早作好規畫。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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