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劃撥退稅,及時入帳又安全

稅務會審 2024-03-29

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納稅義務人申報(辦)各項稅捐有應退還稅款時,利用金融機構帳戶直撥退稅,快速安全不失為最佳選擇,所謂直撥退稅就是納稅義務人只要申辦時提供營利事業或營業人在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等)開立之支票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或郵局之存簿儲金、劃撥儲金等各類存款帳戶擇一辦理,國稅局就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如經採用劃撥退稅,只要申請一次,以後各年度如有核定退稅,即可享受快速、便捷、安全的劃撥轉帳退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舉例說明,轄內某商家112年9至10月營業稅申報,因含有符合營業稅外銷貨物或勞務零稅率及購置固定資產之得退稅稅額60餘萬元,前雖經多次輔導建議其採用直撥退稅,惟因會計人員堅持收受退稅支票,該次退稅款以雙掛號郵寄退稅支票,因無人收受郵件退回,案經稅務主管利用拜訪該企業之機會,親自向該公司董事長解說,直撥退稅幾乎是無時差收受退稅款,可使公司資金運用更順暢,健全財務管理等好處,且手續非常簡單,只要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 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或派員至該局所轄分局或稽徵所填妥「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蓋妥公司〈商號〉章及負責人印章,再附上存摺帳號影本就可以完成申辦。嗣後公司〈商號〉名稱、負責人變更或因解散清算須結束退稅帳戶,只要申請異動或取消上開同意書即可。該公司知道可以快速取得營運資金,欣然接受直撥退稅建議,並立即採線上申辦方式申請。

該局表示,納稅是義務,而退稅則是民眾的權益,一旦發現納稅義務人有重繳或溢繳稅款,即會主動辦理退還;該局也體察到現代人工作忙碌,退稅支票可能造成冒領、遺失、過期、毀損風險及兌領上不少困擾,乃再次呼籲趕快申請採用直撥退稅。並進一步聲明,國稅局也不會用電話通知及ATM轉帳退稅,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洽詢。

提供單位:苓雅稽徵所 
聯絡人:劉國峰股長    聯絡電話:(07)330-2058   分機6310
撰稿人: 莊宜靜             聯絡電話:(07)330-2058   分機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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