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湘蓁/法律白話文運動 稅制 圖檔來源:shutterstock
為了確保家人無負擔,避免巨額遺產稅,就要學習如何規劃遺產,聰明節稅。了解遺產稅級距與免稅策略,讓辛苦成果實現最大價值,趕快看下去!
根據媒體報導,2023年全國有698件,遺產淨額超過新台幣1億元的大額案件、適用遺產稅最高稅率級距20%;若以實徵案件遺產總額2177.1億元換算,平均每件近3.12億元。
像我經手的案例裡面,辛苦奮鬥打拼一輩子的陳伯伯(化名),因病不久人世,想要確保自己身後家人的生活沒有負擔,避免家人屆時要繳鉅額遺產稅,因此趕緊將名下財產移轉給家人。
不料離世之後,家人接到國稅局通知,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須「併入」遺產總額課稅,且本案要適用20%的最高稅率,家屬竟要補繳高達千萬的遺產稅。且因遺產多為房地產,家屬手邊現金根本不夠,一時之間晴天霹靂不知如何是好...。
這個活生生的案例告訴我們,財富傳承要及早規劃,才能讓家人免於困擾,也才能儘可能將自己辛苦奮鬥的成果保留給所愛的人,而不是把錢都拿去繳稅了。為什麼遺產稅要繳到20%?要如何聰明節稅,少繳一些遺產稅?現在做遺產稅節稅規劃還來得及嗎?看下去就對了!
究竟多少遺產會被課遺產稅呢?
依照目前的稅法規定,根據「遺產淨額」會有下面三個不同的課稅級距:
1.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
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者,先課徵500萬元遺產稅,再加上超過5,000 萬元部分的15%,就是要繳的遺產稅總額。
3.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 萬元的遺產稅,再加上超過1億元部分之20%,就是要繳的遺產稅總額。
簡單來說,上述就是常聽到的課稅級距「10%、15%、20%」的由來。而我們也常聽到一些實例──明明長輩留有上千萬遺產,子女卻一毛錢都不必繳遺產稅,這又是為什麼呢?其實這都是因為「遺產淨值」為 0 或是負數,那就不必繳遺產稅啦!。
另外,還有一點要注意:如果遺產有「不動產」,那麼在計入遺產總額時,並非以市價計算──土地會以「公告現值」、房屋則以「評定現值」來計算。有了以上資訊,各位讀者可以就自身個案的「遺產總額」出發,稍微概算一下,就可以評估將來會不會被課徵遺產稅,以及大約的金額了。
▲遺產中的房地產,並非以市價計,土地會以「公告現值」、房屋則以「評定現值」計算,所以具有壓低資產價值的功能。
申報遺產稅時怎麼省
例如某甲名下有市價約2,500萬元的房產,和200萬元的存款,因房屋是以評定現值、土地是以公告現值計算,不是用市價來計算,所以不動產加上現金和股票,很有可能其實並未達到1,333萬元的免稅額,且1,333萬只是基本的免稅額,還能再加上其他扣除額,例如喪葬費138萬元等,也讓某甲有可能毋庸繳納遺產稅的。
申報遺產稅還有一個小撇步要注意,如果今天是夫妻的一方過世,而過世配偶的名下資產若比在世配偶的還要多,在世配偶可以依《民法》規定,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先把過世配偶的一部分財產算在「在世配偶頭上」。
如此一來,稅務機關在核課遺產稅時,就可以把一定財產從遺產總額中扣除,等於是降低過世配偶名下的資產總額,達到節省遺產稅的效果。要小心唷,「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必須在申報遺產稅時,由申報人「主動」提出,並提供相關證明資料,稅務機關並不會自動從遺產總額中扣除唷!
以上都是講遺產稅的申報階段,當然如果今天我們想提早規劃的話,那下面的方法學起來,或許還能有機會進一步節稅喔!
生前規劃降低資產總額
一、壓低資產價值及分散資產
首先,所謂壓低資產價值,是由於不動產的評定現值和公告現值,通常低於市價,因此具有壓縮資產價值的功能,可以有效節省遺產稅。例如:一套市價3,000萬的房地,其房屋和土地的公告現值合計僅為1,800 萬;這也讓我們計算遺產總額時,不是以3,000萬計算,而是用1,800萬 加入其他遺產中來計算,從而節省1,200萬應稅資產的稅額。
但要注意的是,雖然繼承或受贈房地產可以節省遺產稅或贈與稅,但如果未來繼承人要出售房地產時,計算財產交易所得或房地合一所得的「取得成本」,是以繼承的公告現值為計算標準,這會導致未來出售房地產時的所得大幅增加,後來多繳的所得稅,也可能會超過之前省下來的遺產稅,因此在規劃時還是審慎評估。
其次,至於分散資產,也就是降低個人名下的資產價值,同樣也可達到節省遺產稅的效果。
最常見的方式,就是透過夫妻間的贈與免稅,將部分資產送給配偶,讓自己的總資產下降。而贈與配偶的部分,因為夫妻財產制的緣故,事實上總財產並沒有減少,配偶的一方一旦往生,生存配偶仍有繼承和剩餘財產的分配請求權。
但如果太晚才開始規劃,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未來還是會被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計算課稅。這麼一來,就無法達成節省遺產稅的目的,所以才說要儘早開始規畫為宜。
▲長輩可利用3種贈與方式,逐年將財產轉移給晚輩,便可有效節稅。
二、善用逐年贈與、婚事贈與或附負擔贈與
像是父母,可運用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以自己名義贈與現金給子女,子女即可運用受贈資金,再以自己名義投資、置產,後續的現金孳息及投資收益即歸屬子女所有。
贈與稅免稅額的認定是每人一年244萬(以贈與人計),不限制贈與對象。也就是說,每位贈與人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要贈與給幾個人,是他家的事情;只要累計贈與金額不超過244萬元,就可以主張免稅。
因此,若能早點開始規畫,逐年贈與244萬元給晚輩,就能輕鬆節稅。
如果是子女論及婚姻,父母還能各自贈與該子女價值在100萬元以下的財物,只要時間點是在子女「登記結婚日」前、後6個月內,這部分也不會計入前述「贈與總額」的部份來課稅。
而這部分的贈與,因為不會計入該贈與行為當年度的贈與總額中,所以贈與人(也就是父母)等於除了244萬元之外,又多了100萬元的贈與額度。
而附有負擔贈與,最常見的形式是不動產連同貸款一併贈與,如父母買房給子女,約定房貸部分的負擔由子女承接,也可達到節稅效果。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
因此購買不動產再贈與,已經能夠透過壓縮資產價值節稅一次,如果連同貸款一併處理,更可再節稅第二次。例如,父親以自有現金1,200萬元及向銀行貸款800萬元購買市價2,000萬元的不動產,再將不動產及房貸一起贈與子女,以後這間房子的房貸由子女繳納。
那假設此不動產的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合計為1,000萬元。那麼父親將此不動產連同貸款一併贈與子女,將不用繳贈與稅。
▲無論資產多寡,提前規劃自己的遺產,才能提早為下一代解決煩惱,減少稅負、避免您的財富「縮水」了。示意圖,非當事人
計算方式如下:贈與淨額=贈與總額-免稅額-扣除額=不動產1,000萬-244萬-銀行貸款800萬
結算淨值為負,所以不必繳贈與稅。由此看來,以附負擔的方式贈與,可以更強化節稅效果,確實讓人十分心動,但仍要注意二個問題:
第一,子女日後要出售此受贈之不動產時,計算房屋「財產交易所得」,仍然是以當時父親申報贈與稅時的價值作為子女的取得成本,則此時賣價減買價,導致財產交易所得變高,因此整體來說不一定划算。
第二,子女必須要有能力可以負擔不動產的貸款繳納,若子女沒有工作、工作所得不高、或經濟狀況不佳等,都可能被稅務機關認為子女無償還能力,而調整此筆贈與稅申報,剔除原先贈與人申報之附有負擔扣除額。
如果擔心子女貸款負擔太重,父母仍可繼續逐年利用244萬免稅額的方式,把現金贈與子女,讓子女用以繳納購屋貸款。
三、善用保險工具節稅並預留稅源
由於人壽保險的死亡保險給付,可免遺產稅,因此保險確實也是遺產稅規劃節稅時的不錯方式。例如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人壽保險金如是約定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所指定的受益人,那這種保險金就可不計入遺產總額,達到節稅的效果。
屆時子女還可利用保險金繳納遺產稅,也就是為後代預留稅源,避免遺產稅無錢可繳的窘境,可說是一舉兩得,好處多多。
這邊附帶談兩個問題:
第一,受益人受領之保險給付,仍然必須要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入其個人之基本所得額。目前的話,每一申報戶全年領取的保險金額超過3,330萬元者仍要繳納基本稅額。
第二,如果該被繼承人死亡時,保險公司給付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經稅務機關按「實質課稅原則」認定係屬遺產(例如短期間大量密集投保、帶病投保、或是將生前大筆存款透過躉繳保費投保,藉以規避遺產稅),此時就不能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最後還是會被應計入被繼承人遺產課徵遺產稅,不可不慎。
無論資產多寡 都要提前規劃遺產
華人社會傳統上避談死亡、遺產、繼承等話題,總是覺得談這個很晦氣,甚至認為只有有錢人才要做財富傳承的規劃──我又不是有錢人,應該不用事先規劃吧?
其實這是天大的誤會。我們在事務所見過太多案例,親人之間經常因遺產分配,導致家庭失和、對簿公堂,又或家中經濟支出突然驟逝,繳不出遺產稅讓生活陷入困頓,這些問題並不僅限於高所得家庭才會發生,而是任何家庭都可能遇見的問題。
因此,無論資產多寡,提前規劃自己的遺產,才能提早為下一代解決煩惱,減少稅負、避免您的財富「縮水」了!
補充說明:遺產稅免稅額及扣除額
1、免稅額為 1,333 萬元
2、扣除額:列舉如下
(1)配偶扣除額:553萬元
(2)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6萬元
(3)父母扣除額:每人138萬元
(4)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93萬元
(5)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6萬元
(6)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
本文獲法律白話文運動授權轉載,原文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