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請貨物稅產製廠商多利用網路申報貨物稅

稅務會審 2021-07-24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表示,為便利貨物稅產製廠商及其代理人向工廠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貨物稅申報,財政部已提供電子申報管道,只需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申報軟體,以工商憑證或申請簡易認證並完成廠商資料登錄後,即可於貨物稅條例第23條第1項規定之申報期間,全天候透過網路辦理貨物稅申報或當期申報資料之更正,以網路代替馬路,省時省力又可免舟車勞頓之苦,並可加速稽徵機關資料處理流程。

該所進一步表示,完成網路申報後,貨物稅產製廠商可持經由系統列印之附條碼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稅,如應納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於申報期限後次日24時前,均可至便利商店繳納,不加徵滯納金。但要注意,如果是已逾申報期間或非當期之更正申報,仍需填寫申請書並敘明事由,檢附更正後申報書表及證明文件持向工廠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辦理申報,不適用網路申報。

如尚有任何有關貨物稅電子申報繳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股 吳建霖
聯絡電話 :04-24225822轉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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