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嘉義東石光電案會持續傾聽溝通兼顧綠能與環境永續共存

工商法遵 2023-03-17
近日媒體報導嘉義東石鄉護樹自救會反對台糖港墘農場設置光電場一案,台糖強調,本公司配合政策,盤點轄下林相不佳之造林地發展光電,該場址係經內政部及農委會皆認定「林相不佳」後,依規定釋出作為光電開發用途,以加速國內綠能轉型。該案現由廠商規劃設計中,後續會送相關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才能開發,台糖會持續傾聽各界聲音、加強地方溝通,盼攜手居民一起打造綠能、生態及地方發展多贏,加速邁向淨零永續家園。

台糖指出,嘉義東石案場非由台糖自行認定為「林相不佳」,而是由內政部確認不屬於環境敏感區,農委會經圖資比對後,也認定該地不具生態棲地價值(屬地力不佳之農地)。有關地方居民及團體的意見與期待,台糖會適時納入規劃考量,例如,後續林木處理,會優先保留緩衝綠帶,再開放贈予鄰近村里、學校、社區、機關移植;具民眾休閒利用價值林地,保留民眾休閒空間等,以建立綠能與生態融合共存典範,與在地一起淨零轉型。

台糖也說,該案場建置完成後,預計每年可發綠電約6千5百萬度,年減碳效益約3.4萬公噸,另本案場亦規劃保留三成綠電專予國內中小企業使用。未來台糖配合政策,促進綠能發展的同時,也會持續加強地方溝通協調,廣納、傾聽各界意見,盼台糖的林相不佳光電案場不僅能符合有限土地資源適地適所、地盡其利,也能符合里仁為美之期待,共同實踐節能減碳、淨零排放之願景目標。



台糖新聞聯絡人:
台糖公司環境保護處
副處長(發言人) 蔣焜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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