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失竊 應註銷牌照登記

新聞媒體 2024-08-2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車輛失竊,除了向警局報案外,也要記得到監理所辦理車輛失竊註銷牌照手續,才能停徵使用牌照稅。

民眾若車輛失竊,應留意牌照稅計算方式,稅務局提醒,車輛失竊時應檢附警察機關車輛失竊證明單,向監理機關申辦註銷牌照登記,牌照稅計徵至失竊前一日,失竊日期無法追溯證明,就計徵至報案前一日。

另外若是車牌失竊,稅務局表示, 因無免繳納牌照稅規定,因此必須當車主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註銷牌照登記後,使用牌照稅才可計徵至辦理停駛或牌照註銷前一日。

稅務局指出,無論是車輛或車牌失竊,都要向警察機關報案,如果車牌失竊後車輛不需使用,則應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註銷牌照登記,牌照稅會依個案實際情形免徵或退稅;另車牌失竊後如車輛仍要繼續使用,則要先向監理機關重新領牌後才可上路,否則一旦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會被處罰。
 

標籤: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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