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35檔基金投資中國軍火工業金管會4點說明

新聞媒體 2021-08-14

針對國內有35檔投信基金投資中國地區,並涉及國防軍火或人權爭議相關企業,金管會今晚發出4點說明,強調已提醒投信事業,應注意相關風險,落實盡職治理,避免投資人權爭議或軍火武器標的。

美國政府今年6月公告,中國大陸59家軍火工業應列為禁止投資對象,有媒體報導,國內目前有35檔基金投資這類中國大陸國防工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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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金管會做出四點說明,第一,投信事業運用投信基金資產進行投資,應秉持專業及誠信原則,謹慎投資並進行相關風險控管。

第二,現行39家投信業者均已簽署「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根據守則內容,業者應肩負盡職治理責任,將被投資公司在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等面向表現納入考量,於執行投資時,宜考量被投資標的發行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形,包括是否善盡環境保護、企業誠信及社會責任等,作為投資參考的規範。

第三,已提醒投信事業,於運用基金資產時,應注意被投資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形,避免投資人權爭議或軍火武器等相關標的,若投資標的涉及中國地區,應注意相關政治、ESG及投資風險,以保護投資人權益,後續將持續注意其投資情形。

第四,也會就投信基金投資中國地區標的的相關控管機制,請相關部會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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