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遺產繼承人?其繼承的順序如何規定?

稅務會審 2024-01-25

依照民法的規定,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除了配偶以外,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

1.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

2.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上面所說第1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配偶需與上面所說的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沒有各順序繼承人時,配偶才能單獨繼承。

(民法第1138條、第114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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