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稅務申報 小型企業須交審計財報

新聞媒體 2023-06-12

工商時報 傅沁怡 

 

台商過往高度運用的境外公司近期陸續受到規範,繼英屬維京群島(BVI)本年度起要求當地企業於年度申報時一併提交財務報表,香港稅務局2022/23課稅年度起取消小型企業於利得稅申報時豁免提交審計財報的待遇。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China Practice執業會計師劉中惠提醒,以台商常見的歷年制香港子公司為例,2022/23年度的稅務申報期限為8月15日。所有香港公司不論營收大小,均須於本課稅年度進行利得稅申報時,一併提交經當地執業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表。

 

KPMG畢馬威香港區合夥人楊澤志指出,按照公司法規定,香港公司董事本來就有責任每年準備財報,並委任具當地執業資格的會計師就財報進行審計。

 

以往如果營收不超過港幣200萬元及符合特定要求,可獲豁免提交審計財報。但自本年度起,這些公司亦要在稅務申報時提交審計財報。

 

楊澤志建議,企業應加緊準備結帳並與會計師積極配合審計流程相關工作,尤其如果先前的財政年度沒有進行過財務審計,本年度所需的作業時間可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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