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核釋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之處罰原則

最新法令 2024-03-22

行政院公報                   第030卷 第053期  20240321  財政經濟篇

財政部令中華民國113年3月21日
台財稅字第11304503520號

一、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者,同時
該當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罰要件,屬法條競
合,前者為後者之特別規定,應依前者規定處罰。
二、廢止本部78年7月24日台財稅第781148237號函。


部  長 莊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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