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民眾多加利用帳戶直撥退稅,安全又便利

稅務會審 2024-10-10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預計於今(113)年10月31日辦理第2批退稅,該分局近日對於申報時未提供退稅帳戶的民眾主動寄發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輔導改採轉帳直撥退稅。

該分局說明,民眾於接獲轉帳直撥退稅同意書時,請詳實填寫(限本次申報戶成員之帳號)並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於今年10月4日前,以親自遞送、傳真或掛號郵寄等方式回覆;也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利用線上申辦回覆退稅存款帳號,即可改採轉帳直撥方式退稅。

該分局指出,若結算申報有應退還稅款,惟無法劃撥或民眾不同意劃撥時,國稅局會改寄退稅憑單,請民眾於憑單所載有效期限內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該分局籲請民眾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多多採用存款帳戶退稅,除可在退稅當日稅款立即撥入帳戶外,免舟車勞頓至金融機構兌領,也不用擔心退稅憑單遺失、污損或過期須申請補發或延期,安全又便利。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豐原分局綜所稅課翁惠英
電話:(04)25291040轉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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