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7日表示,興達電廠開關場事故導致南部地區電力供需失衡,約影響各商家3月3日當天無法營業,國稅局將主動調減按季申報營業稅的小商家銷售額,以當日不計銷售額為基準,等於同時減免營業稅與營所稅。
另部分業者因大停電導致冰箱或設備多日損壞,影響兩到三天的備料或營業,甚至還有商家店主碰上史上最硬教召,被徵召而停業14天,可核實減免未營業天數稅負。
官員指出,如果是停電或是其他因素等衝擊超過小商家營業情況達一天以上,也就是超過一天的銷售額都受到影響,業者可提出申請,由國稅局派員查核實際營業狀況,依營業稅查定辦法規定,依店家情況核實調減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例如小商家營業人碰到14天教召,即可調減這14天的營業額。
至於每兩個月申報營業稅的企業,因為都要開立發票自動報繳,官員指出,當天未營業者不會開立發票,等於銷售額為零,不需申請即可自行調減銷售額,可直接減免營業稅與營所稅。
此外,少商家產品或原料因停電受損,例如餐飲業者原先進貨大量食材要營業,卻因停電而無法營運,加上冰箱無法使用,導致食材變質損壞,商家蒙受損失。
高雄國稅局表示,企業商品或原料、物料等受到大停電事件而變質、破損無法出售,可依營利事業查核準則第101-1規定辦理報廢,核實認列損失。
認列方式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檢附資料核實認定其報廢損失;業者也可在商品、原料損毀後30日內檢附清單報請國稅局派員勘查或主管機關監毀取得證明文件,核實認定。
如果商家報廢金額在500萬元以下,官員表示,業者可檢附商品、原物料報廢報告表等書面資料給國稅局審核,再補上毀棄過程照片(須加註日期),即可書面審核,免實地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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