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節能家電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請留意申請期限,可採線上申請方便又快速

稅務會審 2023-10-04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民眾購買符合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無退換貨者,可申請每臺最高退還減徵2,000元之貨物稅,其申請期限自購買日的次日起6個月內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即無法申請退稅。

該所指出,上述6個月內的申請期限,是自購買節能家電取得統一發票或收據所記載之交易日期次日起算6個月內提出申請。舉例來說,陳小姐購買新除濕機取得家電業者開立交易日期記載為112年3月14日之統一發票,其申請期限應自該購買日之次日(即112年3月15日)起算6個月至112年9月15日之前一日,即112年9月14日為末日,陳小姐最遲應於112年9月14日前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因陳小姐遲至112年9月15日才向該所提出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經該所審理因已逾6個月規定申請期限未能退還。

該所說明,民眾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消費者線上申請,採用線上申請節能家電退稅,可以選擇簡化身分認證方式(限直撥退稅),無須使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等憑證及讀卡機登入,並填寫買受人、憑證及電器類產品等資訊後,並上傳買受人退稅帳戶存摺封面及相關附件檔案,點選申請退稅核對資料無誤後,最後點選確認送出,送出後系統將顯示收件編號及寄送收件編號至申請人電子信箱,申請人取得該收件編號,即完成線上申請作業。案件俟稽徵機關審核無誤後,退稅款將自動撥入買受人指定金融帳戶。

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可多加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服務,方便快速亦可查詢案件審核進度。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大屯稽徵所銷售稅股 鄭惠方
聯絡電話:(04)24852934轉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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