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訂定「私人土地捐贈財團法人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使用免徵土地增值稅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4-08-17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財政部民國113年8月16日台財稅字第11300607060號

訂定「私人土地捐贈財團法人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使用免徵土地增值稅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

PDF

關注我們

NOTICE US

Subm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