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3)日臺灣東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7.2的強震,部分地區造成災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將秉持從寬、從速原則,主動協助及輔導受災民眾申請各項稅捐減免。
該局提醒,民眾若遭遇不可抗力災害時,務必記得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所轄國稅局申請稅捐減免。
該局進一步說明,相關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等災害損失減免及應檢附的證明文件,已彙整於該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查詢路徑:首頁/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稅務行政類/災害損失報備專區),民眾可至該專區查詢。
若對災害損失稅捐減免規定或報備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於上班期間撥打國稅局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說。
♦災損專區QR Code
提供單位:綜合行政組
聯絡人:馮建鈞股長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002
撰稿人:邱瓊婉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