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子支付時代預計7月1日展開,隨著悠遊卡公司、超商、超市、網購平台等幾大巨頭可能陸續加入,電支規模將可能大幅擴大,未來收取的儲值金、代收轉付金額如何投資運用,金管會預計4月將陸續舉行公聽會及預告條文,初步規劃維持現有「低風險、高流動性」投資標的,暫不考慮大幅放寬。
金管會表示,電子票證與電子支付機構二合一的新電子支付管理條例,預計在7月1日正式上路,18項子法亦會在6月底前就緒,電支機構收取的資金,規模可能有數百億元,將如何投資運用亦將成重點。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現行電支機構僅能就儲值金的60%,拿來投資運用,且限低風險、高流動性的標的,即銀行存款、政府債券、國庫券、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雖然另外有「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商品」,但從法規訂定到現在,沒有核准過其他標的,還是希望能保持資金較高的流動性與較低的投資風險。
未來新法上路,可投資資金將擴大到代理收付加上儲值金,即分母會擴大,但比率60%是否要調高,銀行局表示,將與業者討論「是否有其必要」,至於投資項目部分,初步規劃亦先不更動。
至於傳出有可能開放投資商家POS機,即支付感應設備,收取租金或手續費來增加投資收益的部分,金管會表示,這部分是電支機構可以用自有資金,如資本金等去投資運用,並不在資金管理範圍,也就是說,金管會初步決定是不會讓電支機構用大眾儲值資金或代理收付資金,去做硬體、股票或不動產等相關投資。
林志吉表示,在18項子法中,有16項是金管會主管,另外二項分別是財政部及中央銀行,目前都在積極規劃,金管會的部分4月開始就會陸續召開公聽會與預告條文,6月底前都會完成,跟著母法一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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