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近日發生多起虛開發票騙稅事件,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17)日指出,台商在大陸採購時,如果取得虛假發票,輕則不得抵扣,但重則涉及偷稅或騙取出口退稅,將面臨刑事責任。
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會計師劉中惠表示,今年以來,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先後揭發多起虛開發票的稅收違法犯罪案件。
推薦
劉中惠指出,在台灣,買方企業取具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的發票,會處以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並得處以停業;但若確有進貨事實,該發票也確實由實際賣方所交付,實際賣方又已依法補稅受罰,買方責任就輕了不少,只需要補繳該部分進項稅款後,即可免罰。
但在大陸方面,劉中惠表示,如果在採購時取得虛假發票,輕則不得抵扣,重則涉及偷稅,恐面臨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