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保官維護您的納稅權益

稅務會審 2024-07-05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為維護納稅者權益,協助納稅者解決稅捐爭議案件,該分局已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來強化納稅者權益保護,透過納保官提升徵納雙方實質地位上的平等,協助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並受理申訴或陳情及提供行政救濟諮詢與協助等服務。

該分局說明,年初曾接獲一位民眾電話陳述其兄陳君因為急症陷入昏迷,送醫院治療迄今未清醒,致無法申報112年5-6月營業稅,經權責單位核定裁處罰鍰5,559元,表示陳君非故意不申報,希望從輕裁量云云,經納保官介入協助處理,輔導提示陳君就醫證明,瞭解陳君自112年6月16日起即就醫治療迄今未清醒,且陳君為獨資商號未聘僱員工,已離婚有未成年子女,尚無其他人可協助處理。納保官瞭解案況及研析相關法令規定,評估陳君尚非出於故意或過失不申報,爰出具具體意見,建請權責單位審酌陳君之案況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16條規定,衡量屬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行為,尚無可責性,不予處罰。經權責單位採納重新審理,註銷原核定罰鍰,圓滿解決徵納雙方爭議,充分維護納稅者權益。

該分局特別說明,納稅者如有與稅捐稽徵機關發生稅捐爭議,請求溝通與協調,或認為權益受有損害,須申訴或陳情,或提請行政救濟之救濟諮詢需納保官協助,皆可向轄屬納保官提出申請,申請方式除書面或言詞外,亦可採網路、電話或傳真方式辦理。相關詳情可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ca.gov.tw)「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查詢線上申辦、納保官姓名及聯絡方式等資訊。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豐原分局 服務管理課 陳品穎
電話:(04)25291040轉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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