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繳400萬頭期款,276萬贈與稅卻找上門!專家教1招合法節稅,不怕國稅局連補帶罰

新聞媒體 2024-11-20

廖嘉紅  2024-11-19 10:36

國稅局都提醒民眾,想在生前傳承不動產,一定要預先做好資金規劃,保險也是資金流向清晰好方法之一!(示意圖/取自photo-ac)

國稅局都提醒民眾,想在生前傳承不動產,一定要預先做好資金規劃,保險也是資金流向清晰好方法之一!(示意圖/取自photo-ac)

陳先生決定持有超過10年,價值2000萬的透天厝,轉讓給他的兒子大華。大華支付了400萬元作為頭期款,計畫在銀行貸款過戶後支付剩餘的1600萬元。

然而,事情並不如表面那麼簡單。大華並沒有穩定的收入,也沒有其他財產。400萬元的頭期款是陳先生前二年贈與的。而且,為了幫助大華獲得銀行貸款,陳先生還親自擔任了擔保人。

國稅局審查後發現,大華根本沒有能力償還房屋貸款,應視為贈與課徵贈與稅。

買賣變贈與,贈與稅驚人!

目前每人每年的贈與免稅額為244萬元。這意味著陳先生贈與大華的金額為2000萬元,扣除免稅額244萬元後,應課稅金額為1756萬元。

贈與稅累計稅率如下:

0元至500萬元:10%

500萬元至1000萬元:15%

超過1000萬元:20%

因此贈與稅應繳稅額為:

500萬以內×10%=贈與稅 50萬元

(1000萬-500萬)×15%=贈與稅 75萬元

(1756萬-1000萬)×20%= 151.2萬元

因此,陳先生需補繳的贈與稅為:50萬元+75萬元+151.2萬元 ,合計 276.2萬元。

原來把不動產賣給子女更省稅!

陳先生選擇將透天厝賣給兒子,而非直接贈與,主要是因為買賣和贈與在稅務負擔上有顯著差異。

首先,無論是買賣或贈與都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但贈與時土地增值稅只能按一般稅率20%、30%、40等三級稅率來計算。而買賣自用住宅使用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優惠稅率為10%,至少節省一半以上的土地增值稅。

更重要的是,未來子女出售不動產時房地合一稅額差很多。

假設2000萬的透天,大華自住6年後以2500萬出售

以買賣取得:

成交價2500萬扣除取得成本2000萬,再扣房地合一自住免稅額400萬,以及仲介費100萬,獲利為零,免納房地合一稅。

以贈與取得:

取得成本為贈與時的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價格800萬。成交價2500萬,扣除成本800萬,再扣房地合一自住免稅額400萬,以及仲介費100萬,國稅局認定大華獲利1200。

以房地合一自住稅率10%計算,大華要繳120萬的房地合一稅。這還是大華乖乖自住滿6年,可以扣400萬免稅額和10%的優惠稅率,才只繳120萬的房地合一稅,否則房地合一稅翻倍以上。

二親等買賣,你一定要知道的事!

在台灣,二親等以內親屬間的財產買賣,根據遺贈稅法規定,通常會被視為贈與,並需繳納贈與稅。如果能夠提供自有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且這些價款不是由賣方貸與或擔保借得,也沒有顯著不相當代價出售的情形,則不在此限。

國稅局表示,為了避免二親等以內親屬間的財產買賣,是利用「買賣」形式規避贈與稅,國稅局會對買受人的資力及資金來源進行審查。如經查獲有虛偽安排,非屬買賣交易行為,除了課徵贈與稅,還可能會面臨罰款。

國稅局教你,二親買賣的秘訣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指出,這類案件的價金可分為「自有資金」和「貸款」兩部分。

「自有資金」部分,買方需要提供資金來源的證明,如所得、歷年儲蓄、財產出售、保險解約或歷年受贈現金等文件。

「貸款」部分,資金不能來自賣方貸與或擔保,並且需要考量買受人是否有償還貸款的能力。

你發現了嗎?連國稅局都提醒民眾,想在生前傳承不動產,一定要預先做好資金規劃,保險也是資金流向清晰好方法之一!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

責任編輯/林俐

<video data-poster="https://gnetwork.gliastudios.com/gnetwork/storm_playlist/d4d614a62964173b5114b8ee3b20c236ebb07e42.jpg" playsinline=""> </video>


關注我們

NOTICE US

Subm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