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汰舊換新退稅條款已暫時落日,延長法案尚未通過,高雄國稅局指出,其實退稅申請期間長達半年,又是以新車領牌的時間點起算,因此若今年初已完成汰舊換新的民眾,最長可以在一年內期限申請,不必等新法案上路。
官員表示,為達到節能減碳的目標,《貨物稅條例》第12-5條提供退稅的優惠,鼓勵汽、機車車主汰舊換新,原則上民眾只要在半年內完成汰舊換新,無論是「先報廢、再買車」,或是「先買車、再報廢」,都符合退稅的規定。
推薦
雖然相關條文已經在今年1月7日落日,官員表示,不過由於申請期限是以「新車領牌日」為準,因此已經在法定期限內報廢車輛的民眾,還有最長一整年的期間,有機會適用汰舊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