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兌領最後期限至113年3月20日,請尚未兌領者儘速兌領!

稅務會審 2024-03-09

111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最後兌領有效期限將在今(113)年3月20日到期,提醒納稅義務人儘速於今年3月20日前(含當日)持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指出,111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該局部分總計寄出約9千餘件,截至今年3月1日止,尚有2千多件未兌領。因逾兌領有效日期後,將無法再辦理展期,提醒已接獲退稅憑單尚未提出兌領者儘速提出兌領!

該局呼籲,為能快速、安全取得退稅款,請納稅義務人於今年5月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多多採用「存款帳戶」直撥退稅,除在退稅當日退稅款立即撥入,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或污損須申請補發外,並免前往金融機構提兌奔波。

該局溫馨提醒,國稅局不會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於ATM進行退稅程序的相關操作,請民眾留心詐騙電話。如有任何退稅問題,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提供單位:徵收及資訊組      
聯絡人:林淑惠  股長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680
撰稿人: 施孟姍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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