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銀行理專弊案頻傳,加上投資型保單亂象叢生,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昨(8)日指出,銀髮族未來將是金管會監理重點,已在研擬金融三業(銀行、保險、證券投信)同樣罰則下,若有對銀髮族不當銷售金融商品,都納入罰則審酌標準來提高罰金,例如不當推銷高風險的基金,或是要高齡者解定存買投資型保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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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吳秉叡昨天在立院財委會指出,銀行理專業績壓力大,有些行為不檢,雖已遭金管會重罰,尤其年長者因為信任理專關係,當事人行為金管會也很難詳查,是不是要思考從制度上讓理專或業務員不要再對銀髮族「上下其手」?
黃天牧表示,前兩天金管會內部會議有討論,針對銀髮族銷售,未來將是監理重點,其中有兩方向,一是要加強廣泛對銀髮族做教育,包括對65歲以上的銀髮族錄音錄影,同時另外透過更廣泛的金融知識教育,第二是要提高懲處金額。
對於投資型保單銷售紛爭,黃天牧說,投資型保單在台灣十多年了,風險預告等都在不斷精進,還是會繼續努力,爭議難免有,但會儘量要求業者降低招攬面爭議。
黃天牧會後受訪時說,金管會現在最關注金融機構對銀髮族的不當行銷,銷售面上不能刻意誤導銀髮族。
保險局從2018年11月就開始要求70歲以上保戶投保「投資型保單」,過程要錄音錄影,且要保留五年,以防爺奶被誤導,將退休金重壓投資型保單。2020年1月又擴增到有「解約金」的保險商品也要一併適用。
因應財委會立委要求,金管會去年9月1日起將高齡保戶購買有解約金的保險商品(含投資型保單)須錄音錄影的年齡規定,從70歲降為65歲。
金管會去年已經發函給壽險公會列出不當招攬的類型,對於不當行銷一定要重視,依據現在保險法違反內稽內控罰則最重可罰1,200萬元。
銀行方面,未來銀行亂賣理財商品,不止罰錢,還要追究高階經理人責任,也就是有問責機制,會找到「人」,最終應該負責的人可能會遭停職或解職,目前若違反內稽內控最高可罰到5,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