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協)辦單位 財政部 財政部賦稅署
財政部公告:預告本部105年1月27日台財稅字第10504510120號公告應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規定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Notice Documented as Tai-Tsai-Shui-Tzu No. 10504510120 Regarding the Amount of Additional Deduction Which Shall Be Added Into the Amount of Basic Tax of a Profit-Seeking Enterprise"
發布於 2024-11-21 截止於 2024-12-05
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 台財稅字第11304659560號
主 旨:預告修正「本部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二十七日台財稅字第一○五○四五一○一二○號公告應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規定」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第十款。
三、「本部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二十七日台財稅字第一○五○四五一○一二○號公告應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規定」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旨揭公告係配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修正,考量該修正規定自113年1月1日施行,為利企業遵循,預告期間定為14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二)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聯絡人:吳科員。
(四)電話:(02)23228421。
(五)傳真:(02)23969038。
(六)電子信箱:b0@mail.mof.gov.tw。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