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意外險三缺一不可

新聞媒體 2022-01-04

2021年以來不論是太魯閣號事故或虎豹潭事件,皆因事故當事人牽涉到兒童引發爭議,虎豹潭事件中,四位罹難者不滿15歲,投保的意外險只能退還保費,引發爭議。壽險業者指出,兒童投保意外險有三大重點不可少,包括:意外險、意外傷害醫療險、實支實付傷害醫療險,才能架構完整意外保障。

全球人壽表示,多數父母對於孩子的保險都不手軟,也提醒兒童投保有三個重點,首先是「意外傷害保障」。不管是學齡前或學齡兒童,對於外在環境的防禦跟自我保護的知識不足,遇到意外的機率相對較高,如跌倒、燙傷或骨折等情形,投保意外險,就能減輕當孩子發生意外時相關費用的負擔。

全球人壽說明,一份完整的兒童意外傷害險保障內容最重要的莫過於「傷害醫療保障」,最好一定要包含「實支實付傷害醫療險」,因為不論意外傷害住院或門診治療,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只要在保障限額內,都可就醫療院所開立之醫療費用收據申請理賠。

2020年6月修正保險法107條,未滿15歲且有保意外險或旅平險者,身故的話應受給付喪葬費用最高61.5萬元,但仍有部分保單為舊制。保險局已明訂,自2021年12月1日起,所有保險公司承保15歲以下孩童的壽險、意外險(即傷害險)、旅平險都應提供喪葬費給付,產壽險公司所有保單合計,保額不得逾現行所得稅法規定的61.5萬元。

針對2020年6月12日後已投保,保額合計未滿61.5萬元上限的保單,業者要主動通知要保人可補足投保額度;2020年6月12日後未滿15歲,因意外身故者,若沒有給付喪葬費用,要求承保公司提供等額「慰問金」。滿15歲前身故只退還保費加計息的保單,只能作為「輔助保單」,供兒童被保險人投保保額合計已滿61.5萬元上限時,要保人仍執意要投保時可再選擇的商品,不得作為主要行銷保單,且要跟保戶確認並另外簽署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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