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 13 日公告,將自 14 日起廢止蝦皮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的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
蝦皮支付公司是在去年 11 月 13 日取得金管會許可,可以經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依電支條例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應自取得許可後 6 個月內、也就是今年 5 月 13 日之前檢具相關文件,向金管會申請核發營業執照;如有正當理由,得以期限屆滿前申請展延,展延期限不得超過 3 個月且以 1 次為限。蝦皮支付公司先前已向金管會提出申請,經金管會同意延展至 8 月 13 日。
由於蝦皮支付公司未在 8 月 13 日時限內向金管會申請核發電子支付機構營業執照,因此金管會依電支條例規定,廢止蝦皮支付公司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從 8 月 14 日起原許可將失去效力。金管會要求蝦皮支付公司採取符合法令規定的因應方案,妥適了結現務並確保用戶權益。
實際上,SeaMoney 公司欲增資蝦皮支付 4.95 億元及專營「電子支付業」,在今年 3 月重新申請進入投審會進行審查。對此經濟部回應,投審會目前仍在審查這件增資案,並且針對申請人母公司上層股東實際持有已發行之股份、以及蝦皮集團與騰訊集團間是否有其他業務往來,函請投資人補正釐清相關資訊,但申請人仍未補正。
蝦皮支付公司表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獲得增資批准,因此未能取得電支執照經營蝦皮支付業務,對此結果誠懇接受,將自 8 月 14 日起停止代收代付新發生之實質交易款項。今後蝦皮將繼續按照法規要求處理相關業務,並將確保用戶權益及服務不受影響。
蝦皮也向站內公告,蝦皮購物合作的金流服務商,自 8 月 12 日起變更為樂購蝦皮股份有限公司,為蝦皮旗下另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
(首圖來源:蝦皮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