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25)日針對房地合一、囤房稅修法召開公聽會,聚焦囤房稅推不推,正反意見分歧。支持囤房稅改革的學者認為,囤房稅要與房地合一稅同步改革,才能達到打炒房效果;反對者則認為,租金轉嫁「一定會發生」,且是否確實能達到增加持有成本、逼迫囤房者釋出房屋,仍有待商榷。
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表示,囤房稅應配合房地合一稅同步實施,非自住囤房者人數極少,但囤房數量相當多,實施囤房稅對極大多數人沒有影響,衝擊面小,並彌補房地合一稅移轉囤房的漏洞。他建議,應明確訂定全國一致非自住房屋累進稅率。他認為稅改都需要配套,但不能因配套尚未檢討就不進行改革,「不論甲案、乙案,拖延案最不好!」
對於租金轉嫁,張金鶚認為,實施囤房稅對於房價可明顯抑制,並促使空餘屋釋出有效利用,讓供給增加,房東想要轉嫁房客的說法缺乏根據。他指出,房租上漲是因為「租屋黑市」,資訊不透明,而非囤房稅實施。
然而對於囤房稅會不會造成租稅轉嫁?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教授蔡明芳表示,「一定發生」,且越接近市區,屋主談判力越強,越容易轉嫁。
蔡明芳強調,並非反對囤房稅,但各界應該思考,房屋稅稅基小,增加的持有成本有限,無助於房東釋出物件,市場供給不會增加,囤房稅不是目前有效的健全房市工具,而課徵房地合一稅則確實可達到遏止買賣套利的需求,效果遠大於囤房稅。
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教授黃耀輝則指出,財政部認為囤房定義複雜,其實只要修改自住認定標準的行政命令即可,囤房者是利用經濟優勢排擠弱勢基本人權,不用為囤房客設想得無微不至。他也指出,財政部應提出租金會轉嫁的實證,此外現行財政劃分制度,並未對地方政府租稅努力給予獎勵,財政部不能自己不帶頭修改稅率,反過來推給地方,要求地方調高稅基。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林子欽表示,囤房稅修法能否達到目的?他個人認為機會不大。若要修改囤房稅,應注意我國土地登記制度複雜,實務困難度有多高,涉及跨部會;此外各界對空屋資訊的解讀仍分歧。他建議,應從整理財產稅稅基問題做起,長期而言較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