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大最大電商平台蝦皮旗下蝦皮支付,昨(13)日因未能在期限前完成5億元增資並遞交申請書,金管會宣布廢止蝦皮支付的電子支付業務許可,14日正式生效,蝦皮支付正式向台灣市場「說再見」,金管會請蝦皮支付需採取符合法令規定之因應方案,並妥適了結現務及確保用戶權益。
蝦皮支付表示,對於結果誠懇接受,今後蝦皮購物平台將繼續按照法規要求處理相關業務,並將確保用戶權益及用戶對平台服務的使用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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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蝦皮已提前一日宣布,原本款項代收付從蝦皮支付改由另一家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業者「樂購蝦皮」來負責,亦即換個支付業者繼續營業,就可規避法令限制。
金管會官員對此表示,蝦皮要換不同的支付廠商,只要是合法第三方支付業者,金管會也不能有什麼意見,而樂購蝦皮因目前日均額不到20億元,屬於第三方支付業,還在經濟部管轄範圍內,亦即不屬於金管會的管轄範圍。
金管會官員強調,未來一年內(到明年8月11日為止)會觀察樂購蝦皮的日均額情形,必要時會要求提供資料證明,未來一旦達到一整年日均額超過20億元的門檻,仍然需要申請轉型電子支付並向金管會申請營業執照,屆時會再來重新審視。
據了解,第三方支付業者只能進行代收付,與電子支付最大差別在於少了收受儲值、轉帳、小額匯兌等交易功能,主管機關是經濟部而非金管會。
蝦皮原本由蝦皮支付,負責商店與民眾網路消費購物的代理收付作業,因為電商業務愈做愈大,日均餘額已高達31億元。依國內法律規定,必須強制轉型為電子支付機構,因此蝦皮在去年11月13日取得設立電子支付機構許可,依法必須在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金管會申請核發營業執照,並可展延一次最多三個月,今年8月13日是最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