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金不得介入經營權爭端金管會擬訂東元之爭條款

新聞媒體 2021-07-16

東元父子經營權之爭牽扯進6家壽險公司,引發金管會關注,公開要求壽險業資金不得介入經營權之爭。保險局今透露,將檢討現行專案運用與公共投資管理辦法,明確要求壽險業投資創投,必須做好續後管理,並確保資金不介入任何公司的經營權之爭,違反最高可罰鍰1200萬元。

黃茂雄、黃育仁父子的東元經營權之爭,黃茂雄日前找上中嘉董事長郭冠群合作集資成立鈺叡,更宣布收購由黃育仁掌控的菱光過半股權。黃育仁則向金管會檢舉,鈺叡背後有壽險資金,恐違反保險法。黃育仁所指的,就是持股鈺叡5成的大股東、由郭冠群主導的達勝伍創投,當中股東包含宏泰人壽、遠雄人壽、國泰人壽、台灣人壽、全球人壽、中國人壽等6家壽險公司,6家壽險持股加起來高達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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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等於黃茂雄與郭冠群藉由達勝伍創投,挾壽險業資金介入東元經營權之爭,遭金管會盯上,日前保險局局長施瓊華更親自出面,公開要求6家壽險不得介入經營權之爭,並要做好續後管理。

在金管會的「禁令」之下,鈺叡7日表示,大股東達勝伍創投決定撤出鈺叡,代表投資達勝伍的6家壽險公司,不會有參與收購菱光股權的疑慮。

施瓊華今表示,這次事件讓主管機關意識到,應該要有個通案性的檢討,之前保險業資金投資管理是由公會制定自律規範,但壽險業資金的投資面向相當多,這次保險法修正後,本來就有要檢討專案運用與公共投資管理辦法,研議在這波檢討中納入明確規範。

施瓊華指出,研議在辦法中明確要求壽險業投資創投,必須做到續後管理,並確保資金不介入任何公司的經營。違反會納入內控,先要求壽險改正,例如將資金撤出,若沒有做好續後管理或改正,最高可罰鍰1200萬元,會盡快提出草案。

這次6家壽險會被罰嗎?施瓊華說,金管會在收到菱光檢舉函第二天,就有轉給壽險公司,提醒壽險公司要注意這件事,壽險公司如果知情,就應該要進行續後管理,即使壽險投資創投不能派董監事,也可以召開臨時股東會表達股東權益,「重點是壽險公司是否在知情後已採取行動,續後管理有做,就不見得會被懲處。」

此舉是否會影響創投的發展?施瓊華說:「應該不會。」壽險業投資創投,保險局關注的是壽險資金不應介入經營權之爭,如果創投是合議併購,或是被邀請去投資,基本上比較不會涉及經營權之爭,就不會有問題。

市場也傳出金管會這次大動作介入,主要是背後有政治力介入,施瓊華澄清:「這絕對不是事實!是因為有媒體來詢問,我們認為有必要把壽險業的資金屬性對外做說明,沒有收到任何電話或來文,告訴我們要去處理這件事。」

東元父子經營權之爭牽扯進6家壽險公司,引發金管會關注,公開要求壽險業資金不得介入...
東元父子經營權之爭牽扯進6家壽險公司,引發金管會關注,公開要求壽險業資金不得介入經營權之爭。記者戴瑞瑤/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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