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製過氧化苯甲醯落日調查再延

新聞媒體 2021-09-05

財部關務署自2021年3月起啟動陸製過氧化苯甲醯產品第二輪反傾銷稅落日調查,原訂9月完成傾銷調查認定,但近期受疫情影響,兩岸實務查核有難度,我國海關3日宣布將依法延長1/2調查時程,估計最慢在2022年4月做出最後判定。據了解,我國有可能啟動第三輪反傾銷稅,為期五年至2026年。

關務署表示,因應陸製過氧化苯甲醯產品第二輪反傾銷稅時程屆滿,我國企業育宗特用材料股份於2020年9月提出繼續課徵陸製過氧化苯甲醯反傾銷稅申請,關務署依申請人資料指出,涉案貨物有傾銷並危害我國產業可能性,因此啟動第二輪落日調查。

至於在2021年3月10日至調查結束期間(估計為2022年4月),我國將依WTO自由貿易組織所訂定的反傾銷協定,繼續以現行2.35%~26.67%稅率課徵反傾銷稅。官員指出,若我國最後判定對陸製過氧化苯甲醯產品反傾銷稅率有提高或降低情況,涉案業者需申請核退溢繳稅款或補稅。

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規定,關務署自受理反傾銷稅落日調查後,必須在六個月內完成傾銷調查認定並通知經濟部,經濟部接著在二個月內完成產業損害調查,若有必要皆可延長1/2時程,財經兩部最後將調查結果提交給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做出最後判定。按照時程,最終判定最快為2021年底出爐,最慢為2022年4月。

過氧化苯甲醯為化學藥劑,主要用於紡織品、麵粉、頭髮漂白或牙齒美白。台灣對大陸過氧化苯甲醯貨品已開徵兩輪反傾銷稅,每次為期五年,第一輪2010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19日,以傾銷差率4.73%~59.7%額外加徵反傾銷稅。

財經兩部會在2015年依照落日調查結果判定應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我國於2016年3月14日啟動陸製過氧化苯甲醯產品第二輪反傾銷稅,但稅率調整為2.35%~26.67%。若2022年確定將繼續課稅,則為我對大陸過氧化苯甲醯貨品啟動第三輪反傾銷稅,可能為期五年至2026年。

陸製漂白劑反傾銷稅2次落日調查 傾銷認定延至明年1月 陸製自販機 恐釀資安危機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