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投資5G智造優稅有眉角

新聞媒體 2021-09-04

企業投資5G及智慧機械可享租稅優惠,但是要留意支出項目必須符合規定,北區國稅局表示,列報項目應以軟、硬體支出為主,至於支付給代理商的佣金,無法列入投資抵減項目。

為鼓勵我國產業智慧升級,官員表示,《產業創新條例》第10-1條規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自行使用的全新智慧機械、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相關的全新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皆可支出金額可依法定比例抵減應納營所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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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指出,特別是智慧機械的部分,近幾年收到很多企業的申請,但是國稅局在審核案件時,發現不少列報錯誤的情形。

這次遇到的案件,是2019年度的申報案,官員表示,甲公司當年度列報購置智慧機械支出2,000萬元,並選擇依5%抵減率抵減當年度營所稅額100萬元;當國稅局仔細查核細項發現,其中有一筆支付給代理商的佣金,這種款項並不在租稅優惠的適用範圍,於剔除該筆200萬元佣金支出後,向甲公司補稅10萬元。

官員強調,法規不會禁止透過代理商採購,但是在租稅優惠上,跟平常各項成本費用的列報不同,5G及智慧機械投資抵減優惠,相關成本列報受法規嚴格限制。

不論是直接購買或委由他人製造,官員表示,可列報的支出金額,限於採購或委託製造的價款、運費、保險費及自行負擔的部分生產成本,其他相關成本,像前述的佣金,還有設備維護、檢測、更新等,皆無法適用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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