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中華民國113年2月15日
金管證審字第1130380455號
一、訂定「公開發行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公開發行公司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第一上市(櫃)公司年度(半年度、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及財務報告目錄。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並自公開發行公司申報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度財務報告開始適用;本會一百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金管證審字第一一二○三八一六五七號令,自即日廢止。
主任委員 黃天牧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公開發行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等附件(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