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農曆春節連續假期,112年度第4季小規模營業人之營業稅繳納期間為113年2月15日至2月24日,利用掃碼繳稅真方便

稅務會審 2024-01-30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12年度第4季小規模營業人的營業稅,原繳納期間為113年2月1日至2月10日,考量適逢春節連續假期,繳納期間改訂為113年2月15日至2月24日,請營業人運用多元繳稅管道依限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便利小規模營業人繳納稅款,財政部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如附表),營業人於收到繳款書後,可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支付APP或電子支付帳戶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進行繳稅,免輸入銷帳編號等資料,即能完成繳稅,以網路替代馬路,掃碼繳稅真方便。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向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及資訊組江美完
電話:04-23051111分機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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