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自本(113)年5月1日開始至5月31日止,納稅義務人如有應退稅款者,採用「直撥退稅」,退稅款於退稅當日自動撥入指定帳戶,省時便捷又安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無論個人綜合所得稅或公司行號營利事業所得稅皆可在申報期間於結算申報系統或申報書選擇填載金融機構帳戶資料直撥退稅。公司行號在非申報期間亦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下載(https://www.etax.nat.gov.tw/書表及檔案下載/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或就近向國稅局索取「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完成填寫,一經申請,往後年度均可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綜合所得稅依申報方式分3批次退稅,退稅時程如下表:
退稅時間 | 申報方式 |
113年7月31 日(第1批) | 1.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 2.稅額試算: (1)線上登錄 (2)電話語音(0800-000-321)確認 (3)5月10日前向戶籍地國稅局遞(寄)送書面確認申報書 |
113年10月31日 (第2批) |
1.二維條碼、人工申報 2.稅額試算: (1)5月10日前向非戶籍地國稅局遞(寄)送書面確認申報書 (2)5月11日至5月31日向任一國稅局遞(寄)送書面確認申報書 |
114年1月20日 (第3批) |
1.申報繳稅及不繳不退交查核定退稅案件 2.逾期申報案件 |
該局強調,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如有應退稅款者,採用網路(手機)申報加「直撥退稅」,可享最早退稅及零時差自動撥入指定帳戶,省時便捷又安全。如有疑問,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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