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斗稽徵所表示,為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以達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目標,在114年6月14日前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換貨者,可在購買節能電器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每臺最高可退還貨物稅額新臺幣2,000元。
該所進一步說明,為提供民眾更便捷的申請方式,申請人可利用電腦、平板或手機,上網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消費者線上申請,點選「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登錄買受人、購買憑證及電器類產品等資訊並上傳金融機構帳戶存摺封面及相關附件影像檔,取得收件編號,即可完成申請程序,俟國稅局審核且與金融機構比對資料無誤完成身分確認後,退稅款會直接匯入該指定帳戶。另申請人亦可於該網站專區之「消費者進度查詢」,查詢申請案件辦理進度。
該所呼籲,民眾辦理上述退稅事宜,請善加利用線上申請,省時安全又便利。倘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北斗稽徵所銷售稅股張雅郁
電話:(04)8871204轉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