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綜合所得稅扣除額資料提供單位依時程完成資料上傳

稅務會審 2022-02-02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為推動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強化結算申報便民服務措施,請已登錄同意提供綜合所得稅扣除額資料之單位,於111年1月1日至3月10日,依各單據類別規定期限上傳110年度扣除額資料,以供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參考。
該局說明,資料提供單位請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扣除額電子資料交換項目下,下載並安裝「扣除額電子資料交換系統(IDX)」後,以工商憑證、機關憑證或簡化認證等方式上傳110年度扣除額資料,各類扣除額上傳時程如下:
(1)學費:111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
(2)房貸:111年2月1日至3月10日。
(3)捐贈:111年2月1日至2月28日。
(4)醫療:111年2月1日至2月28日。
(5)保險:111年2月1日至3月10日。
該局提醒,為避免扣除額資料未完整上傳,建議資料提供單位上傳後,循系統「資料提供單位上傳結果查詢」功能核對上傳筆數,如有系統操作問題,可撥打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免費客服專線0809-085-188,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稅務資訊科呂股長 06-2223111轉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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