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不少商家百忙之中容易開錯發票金額,財政部表示,業者可分成追得回發票、聯繫不上消費者兩狀況處理。此外在未經檢舉及調查前自動補正,一年內發生兩次仍可免罰,但第三次就可能挨罰。
台南一間咖啡廳日前有店員開發票時,誤將兩支單價75元的冰淇淋打成1萬支,開出總價75萬發票,所幸最後有成功追回發票。
財政部表示,開錯發票金額最好的做法是收回錯誤發票,店家只要向消費者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重新開立發票即可。提醒業者,原本發票作廢後,也應開立正確發票給消費者,並記得在申報營業稅時,在當期統一發票明細表中註明作廢資訊。
若遇到發票追不回,財政部表示,業者應主動報備,備妥申請書,敘明錯誤事由、發票種類、字軌號碼、正確金額、更正後發票存根聯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業者申報營業稅時,要依「正確銷售額」申報。財政部指出,在未經檢舉或稽徵機關調查前,主動更正及報備實際交易資料,一年內未滿三次可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