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鼓勵民眾使用節能家電,減少碳排達成綠色消費之政策目標,於114年6月14日前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1級或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無退換貨者,在購買取得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之交易日期(即購買日)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辦退還貨物稅,不用出門,免排隊且24小時皆可申請,方便又快速。
該局說明,民眾購買節能家電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除了郵寄紙本或臨櫃申請外,可多利用網路線上申辦,如採用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方式,無須憑證與讀卡機即可申辦,線上申辦流程注意事項如附表,另請留意申請資格如下:
一、確認所購買電器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1級或2級:從產品說明書上可獲得能源效率相關資訊,亦可至經濟部能源署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管理系統(https://ranking.energylabel.org.tw/product/Approval/list.aspx)查詢。
二、確認買受人資格:如發票或收據上載有買受人統一編號,應由該統一編號之買受人提出申請。
三、檢視未超過申請期限:退稅申請日必須未超過發票或收據開立日期次日起6個月內之申請期限。
該局呼籲,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時,請多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24小時線上申辦服務,程序簡便且不受時間或地點限制,可節省往返國稅局之臨櫃申辦時間及影印文件成本,亦可查詢案件審核進度,省時又便利;並提醒符合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資格者,請把握申請時效,以免影響退稅權益。如有相關疑問,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查詢相關規定,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組 李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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