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納保官服務,解決稅務爭議,創造徵納雙贏

稅務會審 2025-03-25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勢稽徵所表示,為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的溝通與協調、受理申訴與陳情、提供行政救濟諮詢與協助,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選任具稅務、會計或法律專長之資深人員擔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秉持中立及客觀立場,居中協處以保障納稅者權益。

 

該所舉例說明,甲君111年度未辦理稅籍登記經營中古車買賣業務,當年度交易金額1,500,經國稅局查獲後,就未申報漏稅部分核定補稅及處罰。甲君因不暗法令規定,乃向納保官尋求協助主張部分購入之中古車係於拍賣平台向自然人買進,未訂定買賣合約可否准以實際進貨之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核稅及處罰。納保官考量申請人在拍賣平台向自然人買進中古車,無法取得買賣合約之實情,建請權責單位協助向監理單位函詢買賣車輛過戶資料,以確認是否係向自然人購買,倘是,建請依實質課稅原則,以拍賣平台結帳憑證替代買賣合約書准其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5條之1有關設算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之規定,以避免重複課稅,維護納稅者權益案經權責單位依實質課稅原則重新核定後減輕稅負及應處罰鍰總計10萬餘元頗受申請人好評

 

該所提醒,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方式,除以書面申請外,尚可運用傳真、電話(口頭)、電子郵件及網際網路等多元方式申請,如要瞭解更多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可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首頁熱門焦點「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https//www.ntbca.gov.tw查詢。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稽徵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東勢稽徵所 服務管理陳姿媚股長
電話:042588117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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