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農曆春節連續假期 112年第4季及113年1月份查定課徵營業稅,繳納期間將延後,請依限繳納!

稅務會審 2024-01-08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表示,112年第4季(按季開徵)及113年1月(按月開徵)查定課徵的營業稅,原訂繳納期間為113年2月1日至2月10日,因適逢農曆春節連續假期,繳納期間將延後為113年2月15日至2月24日。

    東港稽徵所說明,營業人收到繳款書後,除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臨櫃繳納(郵局不代收)或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到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4大便利商店繳納外,亦可使用自動櫃員機或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paytax.nat.gov.tw  )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納。另外,營業人也可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後,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電子支付帳戶轉帳繳納。

     該所提醒營業人,可於繳納期限前利用上述方式繳納稅款,如果逾期就只能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且每逾3日須按應繳本稅加徵1%滯納金。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股楊股長  聯絡電話:08-8330132轉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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