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將至,家家戶戶開始大掃除,也是家電汰舊換新的旺季,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114年6月14日前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以下合稱節能電器),非供銷售且無退換貨者,可申請退還減徵的貨物稅,每臺最高可退稅2,000元。
該局說明,按購買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的期限為購買日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申辦方式除以書面向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外,也可利用線上申請。
該局呼籲符合申請退還貨物稅的民眾,多多利用線上申辦方式,只要進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etwmain/)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消費者線上申請項下,依序登錄買受人資訊、憑證資訊、電器類產品資訊等欄位,並上傳發票(或收據)、退稅帳戶存摺封面及電器保證書(或保固卡)等檔案後點選確認送出,取得收件編號即完成申請,方便又快速;線上申辦除了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等登入方式外,即使沒有讀卡機,也可選擇「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申辦方式,無須讀卡機和登入憑證,就可完成申請,非常便利。
以上說明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所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諮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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