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可操作天數為341天,計算根據是操船實務與海象資料結果
海象條件、港口特性、航安實務,三要素訂定安全標準
台灣中油表示,蔡律師針對LNG船進出港口的安全標準,以早年東鼎公司所訂定的標準來計算可操作天數,忽略台灣中油已在LNG船的航安實務上累積了豐富的經驗,與各別港口不同的特性,台灣中油是綜合海象條件、港口特性與航安實務,才將觀塘港的安全標準訂定為風速15m/sec、浪高2.5m。
舉例來說,高雄永安接收站地點不受東北季風影響,除受颱風或颱風過後引進西南氣流,風速才有可能超過12 m/s,因此將風速條件限制設為12 m/sec符合當地現況需求;而台中接收站冬季會受到東北季風影響,依真實操航模擬結果,早期將風速設為12m/sec,在累積了豐富的航安實務後,才逐步修改為15 m/sec,況且在冬季東北季風時,同一時間,台中港的風速通常會比觀塘港大,此亦有海象實測資料為証。
台灣中油指出,事實上每個港口的狀況不同,安全標準考慮的也並非只有海象條件,港口特性也是其中要素;台中港、台北港為國際商港,港務運作繁忙、航道安全管理較複雜,觀塘港是單純的LNG專用港,只有液化天然氣船進出、航道安全管理簡單,在冬季東北季風時,同一時間,台中港的風速通常會比觀塘港大,此有海象實測資料為証,台灣中油於觀塘港的操船模擬,在迴避替代修正方案時,已做了113次,再外推方案又做了68次,才訂出此安全標準,這是科學驗證的結論,蔡律師不了解操船專業情有可原,台灣中油也願意趁此跟社會說明。
至於蔡律師一再以三接施工期間,工作船到台北港避風浪來說明觀塘海象不佳,則是忽略觀塘港現在還未建成,還沒有防波堤提供保護,等到觀塘建好了,有防波堤保護船隻,工作船自然就不用到台北港避風浪了。
此之,對於蔡律師今日再度提出,以其他天然氣擴建計劃取代三接的觀點,台灣中油再度重申,蔡律師一直刻意忽略,目前台中經通霄再到大潭的海管,輸氣能力已飽和的事實,未來新增的陸管也只有到通霄,沒有到大潭,到大潭的輸氣管線還是只能依賴現有的海管。有瓦斯也要有管線,這應該是一般人都能理解的生活常識。
至於「三接以氣代煤只能減碳,藻礁才能固碳」,台灣中油表示,三接經過三次調整,現在的再外推方案,已完整保留了潮間帶的藻礁,海底的礁石也影響極少,藻礁已經被保留下來,提醒大家台灣中油的三接專網已經上線,也提供藻礁區24小時的線上直播,所有人都可以上網看到,三接再外推,實是保護藻礁與穩定供電,兩者兼具的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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