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要罰錢 綜所稅補稅限3月1日到10日

稅務會審 2024-02-17

 工商時報 傅沁怡

 

111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稅額通知書及繳款書已陸續寄發,繳納期間為113年3月1日至3月10日,接獲補稅通知的納稅義務人對核定內容如有疑問,可於繳納期間內向發單的分局、稽徵所查對更正,若繳款書核對無誤,請儘速於繳納期限內繳納。

 

中區國稅局說明,雖然現行財政部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仍有民眾疏忽未於期限內繳納稅款,逾期繳納除僅能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還會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既費時不便又增加負擔。

 

呼籲收到繳款書的民眾,於繳納期限內多加利用e化繳稅,以免逾期繳納遭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並節省往返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納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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