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組織包含行號、有限合夥組織、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司等。不同的組織型態,對於出資人(股東)的表決權、盈餘分派權利、股權轉讓限制、責任及風險、員工激勵的機制及可能衍生的稅務問題,均有重大的影響。選擇正確的組織型態,並妥善地規劃事業投資架構及股權結構,是邁向事業成功的第一步。
元大與您一同走過企業生命週期的每個階段,從開創新事業的企業型態選擇、公司設立登記、資本募集、股權結構變更、工廠及分支機構設立、公司合併分割,到您決定退出事業時面臨的公司解散登記、法院清算程序,元大始終是您的事業夥伴,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我們擁有經驗豐富、熟諳法令規定及各產業登記實務,專業團隊能提供本國企業、外國企業之各項工商登記及代辦服務。
我們的服務包含:
港澳投資移民台灣
創業家簽證
投(籌)資金額
新台幣600萬
新台幣200萬
公司形態
設立公司、購買公司、或投資現有公司
設立公司
開放國家
專為港澳設置
大陸以外之外國人,但港澳也適用
入籍(定居)條件
自申請日往前推算連續居留滿一年,期間每次離台不超過30天,或連續居留滿二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居住二百七十日以上 如符合居留天數,最快居留滿一年可申請定居,進而取得台灣籍。
需連續居留滿五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居住一百八十三日以上才可申請定居
目標對象
無犯罪的健康港澳人士
獲創投資金、進創業園區、進育成機構、創業比賽奬得主、專利權者、已設立公司且登錄創櫃版
創新創業活動蔚為國際風潮,為競逐國際人才,若干國家已推出創業家簽證制度,吸引外國人士至當地創新創業。
政府參考國外經驗開辦「創業家簽證」(Entrepreneur Visa),提供較其他國家便利之居留條件,以提高誘因吸引國外創業家來臺創新創業,使國際創意與本土資源結合,活絡國內創業活動及經濟成長動能。
「創業家簽證」適用對象除外籍創業家外,港澳創業家亦比照適用,且符合下列情形:
元大具有臺灣、香港和大陸三地的經營團隊,並具設立境外公司(離岸公司)的豐富經驗,其組合優勢是您進行跨國投資的最佳選擇。
服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