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房屋無償供寺廟使用 仍須課徵房屋稅

稅務會審 2024-01-15

工商時報 傅沁怡

 

個人所有房屋無償供作寺廟使用,可以不用課徵房屋稅嗎?地方稅局說明,專供祭祀用之宗祠、宗教團體供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以完成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且房屋為其所有者,始能免徵房屋稅。所以個人房屋提供寺廟從事傳教佈道使用,雖已辦妥寺廟登記,但因房屋非寺廟所有,仍無法免徵房屋稅。

 

地方稅局提醒,房屋如符合免徵房屋稅的規定,可以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如逾期申報,將會自申報日當月起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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