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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台積電簽署「天然氣碳中和計畫合作意向書(MOU)」共同宣示支持環保理念

工商法遵 2021-09-17
    為了進一步深化企業成長與綠色環保共榮的共同理念,台灣中油公司於今(16)日與台積電簽署「天然氣碳中和計畫合作意向書(MOU)」,未來將由台灣中油提供符合碳中和產品認證之天然氣給台積電使用,在「國際臭氧層保護日」以實際行動展現雙方對於減碳的決心,並藉此喚起公眾的環保意識,別具深意。

    簽署儀式上午於中油大樓舉行,在經濟部部長王美花見證下,由台灣中油總經理兼代理董事長李順欽和台積電資深副總經理林錦坤共同簽署MOU,彰顯經濟部及簽署雙方對環境保護(Environment)、社會責任(Social)、公司治理( Governance)以及2050淨零碳排議題之重視。

    王美花在致詞時表示,台灣中油能率先提供用戶淨零的碳中和產品,和台積電攜手努力,一起因應這攸關產業發展、永續經濟的重大課題,進而簽署意向書,不但標記了台灣邁向淨零轉型的新里程,也是建構綠色供應鏈另一個嶄新的開始,經濟部在此也要鼓勵國內企業,把握2050淨零轉型的新商機,共同朝向實現綠色供應鏈的目標邁進。

    台灣中油向來將節能減碳視為重要的經營理念,經多年的努力與實踐,已見成效。李順欽表示,台灣中油為國內主要液化天然氣進口業者,負有穩定供應國內天然氣需求之責,將持續進口碳中和液化天然氣,積極與國際能源產業接軌,展現面對能源轉型之企圖心,並與價值鏈中利害關係人合作,供應天然氣碳中和產品,協助國內製造業者共同面對及因應歐美地區所訂定之減碳要求。

    林錦坤指出,身為世界領先的半導體公司,台積電長期致力推動綠色製造,並堅守負責任的採購者角色,除了積極採用再生能源,台積電亦於今年初向台灣中油提出使用碳中和商品的需求,在雙方齊心努力下,目前相關作業皆已完備。他強調,採用符合碳中和產品查證之天然氣,不僅是台積電實踐淨零排放目標重要的一環,也期許發揮綠色影響力,帶動產業共同邁向永續供應鏈之目標。

    台灣中油將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布之「碳中和實施與宣告指引」暨「國際碳中和實施標準(PAS2060)」經由盤查(量化碳排放)、減量(進行減碳作為)、抵換(以碳權抵換無法減少碳排放)三步驟,並委由第三方公證公司認證,提供符合碳中和標準之天然氣,台灣中油也期許未來和台積電能有更多合作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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