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體控制 IC 大廠群聯 18 日盤後重大訊息公告,針對群聯電子前董事長解任訴訟一事,公司方面獲得勝訴。
群聯指出,投保中心於 108 年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 10 條之 1 第 1 項第 2 款,主張公司前任董事長潘健成有不適宜擔任董事之情事,向法院訴請裁判解任其董事職務。經新竹地方法院 18 日宣判,駁回投保中心之訴。對此,群聯強調,公司營運正常,本案判決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群聯進一步強調,前述解任訴訟乃 105 年本公司公告財報事件的衍生訴訟。公司執行長潘健成表示,該財報事件自發生以來,執行長本人即主動到案說明亦積極配合調查,並如實告知整個始末,是為了因應險惡的商場競爭,以及厚植公司的長遠發展,而作出權宜商業規劃,既未侵害群聯電子利益,亦沒有欺騙投資人的念頭。
此外,公司奉主管機關指示重編財報,其結果亦顯示對於歸屬於公司的淨利及股東權益等並未發生變動。對於法院判決駁回投保中心發起的解任董事訴訟,執行長也表示尊重與欣慰之意,亦籲請投保中心尊重法院的裁判,早日止息已持續數年的紛擾。
(首圖來源:科技新報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