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每人每年244萬元可扣除 每人以贈與人計算 每年採曆年制 父母出錢幫子女買房視同贈與
長輩在規劃贈與時,要留意免稅額適用、什麼情況會視同贈與等兩大重點。 聯合報系資料照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不少父母會運用每人每年244萬元贈與稅免稅額,分年贈與子女,「無痛」傳承財產。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昨(5)日表示,長輩在規劃贈與時,要留意免稅額適用、什麼情況會視同贈與等兩大重點。
2022年起,贈與稅免稅額為每人每年244萬元,實務上,常有納稅人誤解「每年」、「每人」定義,而遭到國稅局補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稅免稅額規定的「每年」,是採曆年制,也就是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而非從贈與日起算一年;「每人」則是以贈與人(如:父母)來計算,而非受贈人。
財政部官員說明,贈與稅每人每年免稅額244萬元,是指贈與人而非受贈人,也就是每一位贈與人,每年無論贈與多少人,累計贈與金額合計不超過244萬元,才可免納贈與稅。
另外為了防止避稅,避免「假買賣真贈與」情況發生,國稅局針對特定情況,會視同贈與,同樣必須課贈與稅。
舉例來說,近期有個案例,甲君為22歲大學生,在2022年間購買台北市某精華地段房地,總價9,200萬元,顯然與其資力不相當,國稅局追查後發現,甲君給付不動產的資金來源,是甲君母親匯款到賣方帳戶支付。
國稅局表示,向甲君案件就可能涉及遺贈稅法規定須視為贈與的情況,因此通知甲君母親在收到通知後十日內申報贈與稅。國稅局以該房地的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公告土地現值合計3,920萬元,申報贈與總額,核定甲君的母親應納贈與稅426.4萬元。
國稅局提醒,納稅人如有以自己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符合遺贈稅法規定以贈與論的課稅要件,就應辦理贈與稅申報,或在接獲國稅局通知申報期限內申報贈與稅,否則國稅局除將補稅外,也將以贈與人違反申報義務,依規定處兩倍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