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開發票一年兩次免罰

新聞媒體 2021-09-11

店家導入電子發票系統後,若因操作錯誤,導致字軌號碼重複開立,南區國稅局表示,業者可以主動報備、依實申報,一年內最多可豁免兩次發生錯誤的罰則。

這是發生在南部某知名伴手禮專賣店的案例,官員說,9月1日當天,該店店員誤將同一電子發票字軌號碼,重複開成兩張發票,交給兩位不同消費者,等到店員發現時,遊客早已離開,無法收回作廢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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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表示,這種情形屢見不鮮,特別是當業者總是以人工輸入字軌號碼,使用的系統卻沒有建立相關檢核機制,便很可能發生電子發票字軌號碼開立錯誤,或重複開立等情形。

遇到此情形時,官員說,店家最主要的救濟方式,是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並依實際交易資料申報,便可免予處罰。

以上述伴手禮名店為例,官員表示,該店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報備後,只要有在申報9-10月期營業稅時,如實申報該兩張發票的銷售額及稅額,看在店家是近期初次犯錯,便能符合免罰規定。

若一年內發生好幾次相同違章事實,官員指出,前兩次都還可以免罰,到第三次開始,國稅局就會正式祭出罰則;次數是看實務情形認定,若是同時錯開多張發票,仍可算是同一次違章。

官員表示,這類問題發票,不僅造成買受人兌獎困擾,還可能造成多人中獎,害國庫溢付獎金,這筆多出的成本,還會算在開錯發票的營業人頭上,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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